生物学专业 | |||
生物学专业(博士) (专业代码 071000)
2006年获得水生生物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首次招收博士研究生,2012年获得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一、学科基础 水生生物学是研究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命过程的科学。现代水生生物学已不仅仅是对水生生物的分类检索和形态描述,而更趋向于研究各类水生生物本身的生命活动规律,以及在水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中所起的作用。 本专业侧重于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资源利用、水生动物生理学与发育生物学、水域生态学与保护生物学、水产动物遗传育种与海洋生物技术等研究方向。该学科对深入认识水生生物的生命现象和生命过程规律,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水生生物资源,以及保护拯救濒危物种、维护水域生态系统平衡等,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师资队伍 生物学博士学位点现有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1名、上海市浦江计划3人、上海市曙光学者1名。 本学位点目前共有博士生导师导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导师比例达到100%。 此外,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所、东海所、长江所和渔机所、国家海洋局海洋三所等联培单位的博士生导师导师14人。
三、培养目标 培养出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竞争力和创造力的、忠于科学和真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带头潜力、具有强烈的民族及科学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忠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专业方面具有很深的理解能力和洞察能力,知识结构合理,掌握水生生物科学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3. 身心健康。
四、学习年限及学业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制一般为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但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6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在学期间应至少完成公共学位课(4学分)、专业学位课(4学分)、选修课(2学分)、文献综述(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等环节,共计14学分。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汇报、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 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授予博士学位所要求的科研成果等条件者可申请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获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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